避難收容處所生活公約
一、應配合工作人員辦理各項事務,例如身分登記、 物資發放、任務指派等。
二、收容場所室內外空間應保持整齊清潔。
三、請勿裸露上半身或僅穿個人貼身衣物於公共空間走動。
四、請保持寧靜且不大聲喧嘩。使用收錄音機、電視機, 及談話請降低音量以免干擾其餘住民。
五、禁止於室內及公開場所有聚賭、酗酒等情事。
六、請適時關閉電器用品及自來水開關以節省能源。
七、小心火燭、謹慎門窗。公共空間與通道不堆放個人物品影響通行。
八、不得擅動他人物品及擅闖他人寢區,個人重要物品請隨身攜帶以保安全,收容場所不負保管、遺失、損害 等責任。
九、人員進出應遵循營區規定,外出須登記並應於晚間九時前歸營。
十、請相互包容體諒,自助互助,共體時艱。